【历史上的今天】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联合国大会第217号决议,A/RES/217)的一份旨在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文献,由1946年成立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负责起草,加拿大籍的法学专家约翰·汉弗莱是主要起草人。该文件并非是强制的国际公约,但是它为之后的两份具有强制性的联合国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做了铺垫。许多学者、律师和法庭判决书依然经常引述《世界人权宣言》中的一些条款来佐证自己的立场。
《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的基本法之一。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17A(II)号决议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宣言》颁布后,大会要求所有会员国广为宣传,并且"不分国家或领土的政治地位,主要在各级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加以传播、展示、阅读和阐述。"
作为第一个人权问题的国际文件,《世界人权宣言》为国际人权领域的实践奠定了基础,对后来世界人民争取、维护、改善和发展自己的人权产生了深远影响。 2018年12月10日,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定稿通过】《世界人权宣言》是在1946年大会第一届会议中讨论的。大会审查了《基本人权和自由宣言》草案,送交给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发交人权委员会……在拟定国际人权法案的时候审议。"
人权委员会在1947年初第一届会议上授权委员会成员拟定名为"一个国际人权法案的初稿"。后来这工作由一个正式的起草委员会接办。起草委员会的成员是考虑到地域分布而选出的八个国家的委员会代表。
委员会在1947年第一次开会。罗斯福夫人在她的回忆录中说:"张彭春教授是一位多元主义者,他动人地解释他的主张:最后的真理不止一种。他说,《宣言》应当兼顾西方思想以外的其他思想,汉弗莱博士必须采取综合性的方针。虽然他是对汉弗莱博士说话,实际上这话是对马利克博士说的。马利克博士立刻顶他,颇为冗长地阐述汤玛士·阿基那的哲学。汉弗莱博士也热烈加入讨论。我记得张彭春教授有一次提示说,秘书处不妨花几个月工夫研究一下孔子的主要学说。"
有50多个会员国在最后定稿中参加了意见,于是在1948年9月提出了《宣言》的一稿。
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开会的大会以第217 A(III)号决议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八个国家弃权,但是没有一个国家反对。
随着世界非殖民化运动的蓬勃发展,在社会主义国家和许多取得独立的新兴国家的努力下,联合国于1960年通过了《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1963年、1965年先后通过了《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宣言》和《公约》,并终于突破西方传统的人权概念,在1966年通过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第一条上明确规定:"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之后,1968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20周年的国际人权会议通过的《德黑兰宣言》,1977年联合国通过的《关于人权新概念的决议》则以更加强烈的言词谴责种族隔离、种族歧视、殖民主义,认为这些都是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罪恶,消除它们是人类刻不容缓的最迫切的任务。应该说这些是对《宣言》的修正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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