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云梦秦简被发现
在47年前的今天,1975年12月29日(农历1975年11月27日),云梦秦简发现。
1975年12月29日,考古工作者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完成出土大量秦代竹简之11号墓发掘工作。这批首次发现之秦简,称“云梦秦简”,共有1155支(另有数十片残片)。竹简长23.1-27.8厘米,宽0.5-0.8厘米。简文以近似小篆之秦隶墨书,大部清晰可辨。其时代为秦昭王元年(前306年)至秦始皇三十年(前217年)。经竹简整理小组整理编辑,其内容为《编年记》、《语书》、《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和《日书》甲乙种。除前后各两种外,中间五种都是秦律、律文答问解释和治狱文书程式之记载。这批竹简是研究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期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的可信史料,也是校核古籍的重要依据。
其中最重要的是有关秦代法律的文书,其内容已超出战国李悝的《法经》,具备了刑法、诉讼法、民法、军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内容。对农田水利、牛马饲养、粮食贮放、徭役征发、刑徒服役、工商业管理、官吏任免、军爵赏赐、物资帐目、军官任免、军队训练、战场纪律、战勤供应、战后奖惩等,都有具体规定,而以刑法最为成熟。
云梦秦简抄写的年代应在秦统一六国前后。《秦律十八种》、《效律》及《封诊式》的部分内容早于秦王政时期。《法律答问》所引用的一些律文则可能是秦孝公时期商鞅制定的。
云梦秦简的内容涉及了战国晚期到秦始皇时期政治、经济、军事、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情况,为研究当时的历史提供了新的史料。所录秦律,具备了刑法、诉讼法、民法、军法、行政法、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内容 (以刑法最为成熟 ),远远超出战国时魏国李悝制定的《法经》的范畴,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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